哈尔斯: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哈尔斯资讯
2018-08-21 19:32:4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2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和2019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5年,分别假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部转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5.96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即2018年8月20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持平;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18年度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假设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与2018年保持一致,且均在当年5月作出分红决议;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实际实施完成时间为准)。



8、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假设2018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假设2019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9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10、假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



准);另外,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



响。



11、假设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因素外,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未发生变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