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关于FosberS.p.A2016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0号
关于FosberS.p.A2016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0号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FosberS.p.A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东方精工公司披露FosberS.p.A2016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方精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关于FosberS.p.A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FosberS.p.A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FosberS.p.A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精工公司《关于FosberS.p.A2016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FosberS.p.A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卫武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志清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FosberS.p.A2016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南海市东 方纸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年 12月9 日,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44068200004086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123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2011年8月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所属智能包装设备行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41,866,509.00股,注册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办公楼、厂房A、厂房B),总部地址:广东省佛
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销售:纸箱印刷机及配件,通用机械及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唐灼林、唐灼棉。
二、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方案简介
1、 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佛斯伯(意大利)的八位自然人股东Bartolo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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