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东方精工资讯
2017-06-27 20:06: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28

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50059号



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普莱 1-3



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说明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50059号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编制的《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实施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东方精工公司披露北京普莱德业绩承诺情况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方精工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相关承诺及规定编制《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专项审核报告第1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书面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精工公司编制的《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相关承诺及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卫武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志清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专项审核报告第2页



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南海市东 方纸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9日,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44068200004086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123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