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关于控股及参股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东方精工资讯
2017-06-27 2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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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8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及参股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意大利佛斯伯集团2016年度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说明



(一)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4]10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



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精工”)与意大利Fosber集团(以下简称“意大利Fosber”)八位自然人股东(以下称“意大利Fosber原股东”)签署《关于买卖占Fosber S.p.A.公司资本60%的股份的股份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交易双方于2014年3月26日完成了股份转移和款项支付手续,东方精工完成对意大利Fosber总股份60%的收购。



(二)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买卖协议》中对业绩承诺、对价调整及补充措施进行了如下约定:



交易对方承诺意大利Fosber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经调整的净利润分



别为700万欧元、750万欧元和750万欧元,并根据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对对价



进行调整。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的《关于FosberS.p.A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0号),由于意大利Fosber2016年度经调整后的净利润实现数为1,200.88万欧元,与重大资产重组时交易对方对意大利Fosber承诺数750万欧元比较,完成率为160.12%。本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兑现了意大利Fosber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双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计算公式,2016 年度东方精工应补偿交易对方约270.53万欧元。



二、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超额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说明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8日,公司与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先行”)等普莱德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2016年9月29日,公司与北大先行等普莱德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475,000万元的价格向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普莱德100%的股权,其中东方精工向北大先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对价占比为40%,支付股份对价占比为60%;东方精工向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份对价占比为100%。2017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交易。2017年4月7日,本次交易标的普莱德100%股权已过户至东方精工名下,普莱德已成为东方精工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根据公司与普莱德原股东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普莱德原股东承诺普莱德2016-2019年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5亿元、3.25亿元、4.23亿元和5亿元。



2、根据立信出具的《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50059号),普莱德2016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3.33亿元,与重大资产重组时交易对方对普莱德承诺数2.50亿元比较,完成率为133.38%。普莱德2016年度的实际扣非后净利润达到了业绩承诺的要求。



三、关于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现金补偿的说明



(一)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2015年5月24日,公司与苏州顺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益投资”)股东韩念仕、杨亮、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动力”)股东捷电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香港捷电”)在江苏省苏州市分别签署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念仕、杨亮关于苏州顺益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捷电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两份股份购买协议为“股份购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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