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8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1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3年2月4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申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备案资料。
3、2013年5月22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广东东方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4、2013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年6月14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3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首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授予日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3年7月1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3年7月1日,授予对象47人,授予数量4,155,000 股,授予价格4.38元/
股。
8、2014年4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3年
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180,9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5.5万股相应增加至831万股。
9、2014年5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陈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19元/股。
10、2014年6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确认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4年5月9日,授予对象3人,授予
数量102万股,授予价格为3.83元/股。
11、2015年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4年
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362,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总数增加至1,483.2万股。
12、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共49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93.28万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6年6月29日上市流通。
13、2017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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