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ST爱康资讯
2018-07-02 19: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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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3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97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控股权(中康电力持有约1GW并网电站)。未来爱康科技与浙能电力将共同投资该新能源电站发展平台,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资产。鉴于本次出售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框架协议的具体实施会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与浙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70),并于2018年5月26日、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6,2018-80、2018-91)。

截止目前,标的资产中康电力及下属电站子公司的主体审计、法律及技术尽调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出具最终报告,相关的评估工作还在进一步补充完善。同时交易双方及各中介机构还需对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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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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