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捷顺科技资讯
2024-04-26 1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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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06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经营及治理符合规范运作要求。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系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额和操作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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