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捷顺科技资讯
2023-12-22 18: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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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 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 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34

第一节 监 事......34

第二节 监事会......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一节 通 知......42

第二节 公 告......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6
第十二章 附 则......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原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9 日整
体变更,并由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 1992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279414189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1年 8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JIESH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
技中心,邮政编码:51811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7,148,28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创造价值,回报社会。

第十四条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按深管证字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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