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以岭药业资讯
2018-04-12 17: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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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2日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1日-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



11日15:00至4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



代表股份569,699,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53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股份



569,69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53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352,16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29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9,699,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9,699,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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