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0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8日—2018年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15:00至2018年6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总数736,36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6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总数736,150,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人,代表有股份总数17,908,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695,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3,2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王苗通先生、王一锋先生、邵恒先生、王佶先生、胡辉先生、赵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苗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36,290,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83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1%。
王苗通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一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36,290,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83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1%。
王一锋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邵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36,290,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83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1%。
邵恒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佶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36,290,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83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1%。
王佶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胡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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