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公司章程(2017年3月)
龙佰集团资讯
2017-03-30 22:28:55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3-3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七节 代理投票权征集......-19-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独立董事......-24-



第三节 董事会......-28-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33-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 监事会......- 36-



第一节 监事......-36-



第二节 监事会......-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8-



第二节 利润分配......-39-



第三节 内部审计......-41-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2-



第一节 《通知》......-42-



第二节 《公告》......-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或减资......-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4-



第十一章 修改本《章程》......- 45-



第十二章 附则......- 4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并适用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于2002年4月17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以文号为豫股批字(2002)



07号《关于变更设立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原焦作市浩科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原浩科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7月 1日,公司获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豫工商企410000100636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现持有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800173472241R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3条 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以编号为证监许可(2011)1016号《关于核准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0万股,并于2011年7月15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市。 第4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Lomon Billions Group Co., Ltd.



第5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西



邮政编码:454191



第6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32,095,439.00元人民币。



第7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