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5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8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并注销应补偿股份涉及的补偿责任人为曹云,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95,227,242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33%。
2、本次回购的股份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补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 元回购并注销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亮彩”)原股东因业绩承诺未完成应补偿的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拟实施剩余部分业绩承诺补偿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因业绩承诺补偿责任人曹云剩余应补偿股份已解除质押,公司拟回购并注销曹云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中剩余的
95,227,242 股。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16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证监许可[2016]662 号
《关于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曹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注: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更名为广东
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曹云、刘吉文、刘鸣源、曹小林、王海霞、深圳市聚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美投资”)合计持有的东方亮彩 100%的股权。
根据公司与东方亮彩原股东曹云、刘吉文、刘鸣源、曹小林、王海霞、聚美投资(以下统称“补偿责任人”)签署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补偿责任人承诺东方亮彩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人民币 11,500.00 万元、14,250.00 万元和18,000.00 万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审核报告》(天职业字
[2018]8364-4 号),东方亮彩补偿责任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所
作的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如下:
年度 业绩承诺数(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业绩承诺实现率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5 年 115,000,000.00 161,844,050.83 140.73%
2016 年 142,500,000.00 162,297,352.56 113.89%
2017 年 180,000,000.00 -90,227,997.51 -50.13%
合计 437,500,000.00 233,913,405.88 53.47%
依据上述数据,东方亮彩 2017 年度实现的业绩未达承诺数,须由补偿责任人即曹云、刘吉文、刘鸣源、曹小林、王海霞、聚美投资承担补偿责任。
(二)补偿方式
1、补偿责任人应当以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届时尚未出售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该等应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总价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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