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盛通股份资讯
2018-06-15 07: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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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5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针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5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2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贾春琳先生在2017年

11年21日—2018年1年1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其买入公司股票系履行大股东增持承诺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合法、合规,且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尚未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张友林先生在2017年11月2日-2018年3月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决策,且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尚未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宜,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该议案于2018年4月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友林先生当选公司监事时间为2018年4月3日,因此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2人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区间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股)

1 贾春琳 董事长 2017/11/21--2018/1/18 买入 1,618,800



2017/11/2--2017/11/3 买入 3,300



2017/12/12--2017/12/13 卖出 6,400



2017/12/13 买入 2,000



2017/12/14 卖出 2,000



2017/12/14 买入 2,300



2017/12/20 卖出 2,300



2018/1/10 买入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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