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金禾实业资讯
2024-05-06 16:23:06
  • 5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元/股调整为39.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4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23年5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5元/股,成交金额10,528,0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19日、2023年9月6日、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1月3日、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3年11月24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2024年1月24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2%,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76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最高成交价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5元/股,成交金额250,066,342.87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5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