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瑞泽资讯
2018-11-19 17: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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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20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3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新增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冯活灵先生提议将《关于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盈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冯活灵先生提出的上述提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关于收到大股东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



2、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经股东审慎判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的借款条件优于议案1,因此议案1《关于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被否决,未获通过。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19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海林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50,368,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14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50,128,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23%。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40,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9,8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反对349,478,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9,8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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