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惠清)
海南瑞泽资讯
2024-04-18 20: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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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惠清)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特别是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 1973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1995 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
专业。1995 年至 1998 年任职于三亚市审计师事务所,1999 年至 2018 年 2 月任
职于三亚海诚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副主任、主任,2018 年 2 月起任三亚瑞永会
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2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任三
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2016 年 9 月至今,兼任三亚市吉阳区人大常委,2019 年 4 月至今,兼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此外,
本人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以及 2017 年 8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在会前认真审
阅会议相关资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相关意见。本年度本人
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参加董 实际参会 席董事 式参与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议

毛惠清 8 8 8 0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并就有关事项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问询。在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本人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对上市专门委员会各项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3 年
度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审议等具体事项。本人 2023 年度任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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