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南瑞泽资讯
2024-04-18 20: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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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重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受托管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及管理层为架构的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体系。三会及管理层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运作,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所表决事项涉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均已回避表决。重大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经营及财务决策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保证了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了董事会的运行效率。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现状,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公司业务包括商品混凝土业务、市政环卫业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组织逐级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
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体的控制体系,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也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秉承“强在创新、胜在服务、精在管理、利在发展”的企业精神及“专业专注、精益求精;至诚至真、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员工为基本、以市场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以效益为目标。公司坚定履行政府责任、股东责任、员工责任、客户责任等基础责任,并不断向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公益慈善等外延责任拓展,把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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