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比亚迪“秦”痛苦经历
xxjjzz1235240
2017-03-20 1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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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6日我驾驶JZ3827从江苏南通到上海途中(后排座有二大人一个小孩,后备箱满载着农村带到上海过年的物品)途经苏223/41公里被苏pk327x轻型货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被撞后我车辆乘坐的人员受到惊吓,没有受伤 (当天晚上去闵行中心医院做了检查)。我当时仔细查看车辆左右后门都开启正常没有异常,互相不埋怨积极配合交通警察认定事故责任。 本该是一场交通事故引起的车辆受损修复了事的,但是在实际的定损.修理.理赔过程中出现一系列不可思议情况。 27日回来后所有的理赔材料都交给了修理厂保险专员小徐,按理修理厂应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到修理厂勘察定损同时按照流程清点后备箱物品及确定物损。(因为后备箱是我们带到上海过新年不宜久藏的新鲜物品,没有损坏我们可以拿回来)所以我们比较着急希望能得到及时解决。我们多次联系得到修理厂解释说: “南通的保险案子,转到上海需要时间”“要生成一个新的报案号” “保险公司勘察老师忙,元旦也要休息”等等,末能如愿。一月四日求救比亚迪有关部门人士后, 在比亚迪干预下,我仍然要求把后备箱物品清点造出清单(这个过程我觉得是必须的流程而且应该是我和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到现场清点,是保证理赔的正确性)他们仍然拖拖拉拉,无奈之下向保监会投诉他们这种行为,在保监会干预下南通都帮保险公司张栋梁多次沟通下,在一月十三日才得到清点核对,这是距离交通事故过去了整整半个月余。 二. 26日事故后, 当天下午由比亚迪众深店开始对我施救,车辆到达出事故地,我把心爱的“秦”小弟开到平板车上当晚上装运到比亚迪4S店。 按理保险公司没有勘察前车辆应该是被当时撞的外观一样, 27日早上去修理厂拍摄的,有注解是28日再次带照相机拍摄的。根据以上照片我感觉肇事车辆高于我的保险杠横梁,经过与江淮帅铃比对:基本上是它的保险杠横梁下部与我车的后保险杠横梁上部撞上的,所以形成二把刀切开的形状,然后向外扩散,力量逐渐减小。受力点应是车辆尾部往上撞击的,故认为仅仅外部损伤,我是一个老驾驶员比较喜欢比亚迪新能源车,当时事故发生后,车辆无法熄火,(可能是比亚迪电子系统有了保护)所以当时着急联系处理,经南通施救公司把我车拖的路边,最终交警和施救公司走后,车辆自动熄火,当时我就试探启动车辆,结果车辆仪表板显示正常唯一后面影像没有了,我也把车前进,后退和倒车都试了, 但是没有伤及大梁。我车左右D柱后面安全气囊都没有被打开,故我认为仅仅是外观与表面损伤。接下来如何定损?如何修理(修理方案是什么?这个知情权)我应该知晓!多次表达述求也没有得到相应,而且在后备箱物品没有清点造清单的情况下,进行了车辆切割。显然颠倒勘察,拆检,协商,定损,修理。我感觉修理厂和勘察人员故意在隐瞒着什么? 更加觉得这个撞击远远大于表面看到。也加深我怀疑:车辆被二次撞击!经过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以及保险公司提供照片明白了一些大的关键零配件根本不是我车上用的, 现在我敢说: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车辆受损,定损,修理,理赔中是修理厂与保险公司勘察员相互勾结,损害车辆使用者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分二次发送 (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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