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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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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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洪平)

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蔡洪平,1954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于 1988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
新闻学学士学位。曾任德意志银行投行亚太区执行主席;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中国 H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现任汉德资本主席、创始合伙人,并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20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其中 3 次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8 次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会议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2 次。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 5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3 次,召开薪酬委员会 2 次,本
人均已亲自出席;2023 年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按照《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当地的薪资水平,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完善公司激励和考核机制,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
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
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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