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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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11(港币柜台)及81211(人民币柜台)
网站:http://www.bydglobal.com
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五)紧随当日上午十一时正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後(以较晚者为 准)於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H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审议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
1. 考虑及批准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1.0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5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1.06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7回购股份的期限;
1.08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2. 考虑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
承董事会命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王传福
中国深圳,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注:
(A) 为确定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二零二
四年四月十六日(星 期二)至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 日(星期 五)止(包括首尾两 日)期间暂停
办理登记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港元买卖,并於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
股股份(「H股」)过户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星期
五)名列於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所存的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持有人,在完成登记
程序後,将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H股持有人为符合
资格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 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
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星 期 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
舖)办理登记手续。
(B) 拟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H股持有人应填妥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
任何续会)的回条,以专人送递、传真或邮寄方式交回。
H股持有人应填妥回条并以传真方 式(传 真号码:(852) 2865 0990)或邮 寄(或寄 存)交回
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让本公司H股过户登
记处可於H股类别股东大会举行前7日(即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五)或之前)收取回
条。
(C) 各H股持有人均可透过填妥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委任一位或多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
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D) H股持有人须使用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以书面形式委任受委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
有关的本公司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书」)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代表委任
表格由前述的有关本公司股东授权的人士签署,则有关授权书及其他有关授权文件(如
有)必须经过公证。如本公司的公司股东委任其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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