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11(港币柜台)及81211(人民币柜台)
网站:http://www.bydglobal.com
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五)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适用的H股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1)
地址为 (附注1)
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附注2)H股的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附注3)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或倘若其未能出席,则委任
地址为
作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并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将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下文所指示於该大会上就决议案投票,或倘无作出指示,则作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酌情投票。
特别决议案 赞成(附注4) 反对(附注4) 弃权(附注4)
1. 考虑及批准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5 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1.06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8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2. 考虑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
事项
日期: 签署(附注5)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请就所委任的代表清楚列明登记於 阁下名下的本公司H股数目。如未有填上有关数目,则受委代表将被视为就登记於 阁下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H股而委任。
3. 倘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或」字样,并在适当空格内填上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每名股东有权委任
一名或以上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签署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人士必须就本表格的任何
更正简签示可。
4. 注意:倘 阁下拟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注明「赞成」的空格内填上「」号。倘 阁下拟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注明「反
对」的空格内填上「」号。倘 阁下拟对任何决议案投弃权票,请在注明「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阁下的投票将计入有关
决议案的投票总数以计算有关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的受委代表可酌情为 阁下投票。
5.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 阁下或获 阁下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就此而言,有关授权书必须经公证人证明),或就股东为
公司或机构而言,则代表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监,或经由董事会主席或获书面正式授权的人士亲笔签署。
6. 本代表委任表格(及倘本代表委任表格由持有代表委任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人士签署,经公证人签署的该授权书或其
他授权文件副本(如适用))必须於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於二十四小时前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以下地址(就本公
司H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地址如下:
香港
湾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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