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 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定于2018年5月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 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5月9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 2018年5月4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18 年 5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
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18 年薪酬
方案的议案》;
8、审议 《关于公司监事人员 2017年度薪酬确认及 2018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 6、 7、 8、 9、 11 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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