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万安集团、公司与诸暨万强、安徽万安与安徽环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与万安集团、公司与诸暨万强、安徽万安与安徽环境、公司与万安其弗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18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8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董建平、寿邹、朱建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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