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董建平)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对2017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投
次数 反对票次数
董建平 8 8 0 0 0
2017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8次,本人在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的2次董事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度6次董事会会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2017年度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
二、2017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认真了解并审查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万安其弗、万安泵业与万安集团、公司与诸暨万强、安徽万安与安徽环境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17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的事项。
3、关于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991,173.15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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