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3月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3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8年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担保事项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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