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6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获得融资及股权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获得融资及股权变化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镁物”)于2016年12月29日与《厦门京道凯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道凯睿”)签订了《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厦门京道凯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根据协议,投资方以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认购飞驰镁物新增的资本。增资后公司股权变更为16.50%。详见公司2017年1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获得融资及股权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二、本次获得融资及股权变化情况
2017年11月3日,公司参股子公司飞驰镁物与四方承宇(青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承宇”)签订了《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四方承宇(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按照增资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四方承宇同意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对飞驰镁物进行增资,其中300万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跟投方深圳光量启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伍佰贰拾玖万肆仟元整(¥5,294,000)对飞驰镁物进行增资,其中52.94万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476.4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飞驰镁物16.50%的股权,由于公司放弃本次对飞驰镁
物的增资,在完成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飞驰镁物的股权将会被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前股权比例 本次增资后股权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50% 15.162%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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