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万安科技资讯
2017-06-27 16:56:37
  • 点赞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28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6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中央路1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建林、何华燕



咨询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电话:0575-87659719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