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 第五章 董事会
持。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第二节 董事会 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1名董事履行职务。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法定代表人: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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