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安科技资讯
2017-05-22 18: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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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23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17年4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发出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陈利祥先生、陈锋先生、陈永汉先生、俞迪辉先生、傅直全先生、杨成安先生、董建平先生、寿邹先生、朱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董建平先生、寿邹先生、朱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以及提名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5万元/人.年。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5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的通知》。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利祥:男,1952年1月出生,工程师,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总裁研修班结业,上海大学研究生部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毕业。历任诸暨市店口农机厂副厂长;诸暨市第一汽配厂副厂长;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现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万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陈利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锋的父亲,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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