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1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80
债券代码:112596 债券简称:17 瑞康 0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瑞康01”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
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根据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
行人”)2017 年 10 月 16 日发布的《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596,
债券简称:17 瑞康 01,以下简称“17 瑞康 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2 年的票面利率为5.7%。在第 2 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5.7%不变。
二、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三、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四、回售申报日:2019 年 9 月 12 日、16 日、17 日。
五、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凡在 2019 年 4 月 1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4 月 1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
六、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7
瑞康 0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17 瑞康 01”的收盘价为 96.99 元/
张,低于回售价格,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8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期间
利息。
八、本公告仅对“17 瑞康 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7 瑞康 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相关文件。
为保证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公司关于“17 瑞康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7 瑞康 01
4、债券代码:112596
5、发行总额:10.00 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5.7%。
发行人上调票面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 2 年末上调本期
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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