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致行动人持股累计变动达5%时未按规停止交易 瑞康医药股东张仁华收深交所监管函
瑞康医药资讯
2023-08-24 22:37:52
  • 2
  • 12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002589_0

  深交所8月24日向瑞康医药股东张仁华下发监管函。其和韩旭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互为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8836.79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1.59%下降至25.72%,累计变动比例达到5.87%。其于2023年5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0万股,减持比例为1%。其和韩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交易公司股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