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4-078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陇科学”)2024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11 月14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585,216,4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312,141.9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585,216,42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9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49 黄侦凯
2 00*****458 黄伟鹏
3 00*****812 黄伟波
4 01*****331 黄侦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新瑞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宗岩、莫娇
咨询电话:020-32366920
传真电话:020-8327718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西陇科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西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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