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04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加拿大Norsat(诺赛特)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Norsat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商务部门等)以及相关国家的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包括基于加拿大投资法的相关批准。
●本次交易采用协议安排的方式进行,尚需加拿大法庭裁决。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加拿大Norsat(诺赛特)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6,2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42,718 万元)收购 Norsat InternationalIncorporation(以下简称“诺赛特”,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100%股份(包括全部已发行和待发行股份,以下简称“全面摊薄股份”),并在股权交割完成后私有化,本次收购采用协议安排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收购内容概述
公司董事会与诺赛特董事会已就本次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子公司(Hytera Technology (Hong Kong)Company Limited,暂定名,以下简称“香港子公
司”),香港子公司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投资设立孙公司(HyteraProjectCorp,暂
定名,以下简称“加拿大孙公司”),由加拿大孙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使用资金6,200万
美元(约合人民币约42,718万元)收购诺赛特100%股权,并在股权交割完成后私有化,
本次收购采用协议安排的方式进行。
协议安排的方式是指由股东投票和法院批准的方式,若协议安排获得目标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及法院批准,所有目标公司股东均需接受该协议安排,收购方将获得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得到诺赛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同意和支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收购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
香港子公司,并由香港子公司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投资设立加拿大孙公司,由加拿大孙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6,2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2,718万元)收购诺赛特100%股权,并在股权交割完成后私有化,本次收购采用协议安排的方式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规定的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成本,并布局新兴产业,有利于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实施,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收购价格合理,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现金收购诺赛特的事宜。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审批及决策程序
1、本次收购已完成的审批及决策程序
(1)本次收购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本次收购事项已通过诺赛特董事会批准;
2、本次收购尚需完成的审批及决策程序
本次收购的生效及实施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诺赛特股东大会批准;
(2)满足收购所需的相关国家的政府及监管机构的审批或备案,包括中国政府审批以及基于加拿大投资法的相关批准;
(3)法庭裁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为诺赛特的所有股东。本次交易已得到诺赛特董事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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