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相
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
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8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未名医药”,原名: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昌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问询函中所涉相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问询内容:3、你公司 201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置入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你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
产重组置入资产实现扣非后净利润34,807.11万元,未达当年业绩承诺;业绩承
诺期累计已完成扣非后净利润 106,009.38 万元,累计完成业绩承诺。当北京科
兴审定净利润减少超过5,432.92万元时,你公司累计将无法完成业绩承诺。
(1)请结合既往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2017年度北京科兴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的确认情况,测算并分析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7年度
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具体影响,并作敏感性分析;
(2)请结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约定,补充说明若累计无法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人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补偿方式及相关业绩补偿应履行的程序;(3)请你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请结合既往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2017 年度北京科兴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的确认情况,测算并分析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7年度
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具体影响,并作敏感性分析
(一)既往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未名集团等20名业绩承诺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利润
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间为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未名集团等
20名业绩承诺人承诺标的资产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实现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160.38
万元、22,346.80万元、30,243.15万元及36,797.05万元。如果标的资产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人将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先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014-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截至2016年
年末的累计值
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5,160.38 22,346.80 30,243.15 67,750.33
者的净利润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442.20 22,757.49 32,002.58 71,202.27
者的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高出承诺净 1,281.82 410.69 1,759.43 3,451.94
利润金额
是否实现业绩承诺 是 是 是 是
(二)2017年度北京科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的确认情况
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科兴”)主要股东因其重大发展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其经营管理层未能按时改选,2018年4月17日北京科兴出现非正常管理混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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