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8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深 圳 广 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普通合伙)
SHENZHEN GUANGSH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Partnership)
联系电话:82127 68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502 室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广深所证审字[2024]第 006 号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未名医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未名医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深 圳 广 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普通合伙)
SHENZHEN GUANGSH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Partnership)
联系电话:82127 68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502 室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未名医药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未名医药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未名医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未名医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裴来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玉娇
中国 深圳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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