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富)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荣富,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曾任铁道部建工局秘书、深圳市格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任职期间报告期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内会议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会议次数
12 12 0 0 4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类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
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04/26 第五届董事会第 同意
十三次会议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
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关于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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