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5
股票代码:002579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不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5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事项进展公告,分别于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14日、2017年1月21日、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1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文件的通知,将行政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一并纳入直通车披露范围,并实施相同的事后审核机制安排,公司在直通披露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因此,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5日起将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另行通知复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预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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