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九月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清新环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过审慎核查,对清新环境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清新环境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相关文件。
上市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股票停牌期间所披露进展信息的真实性、终止原因的合理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主要历程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于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8-050、2018-053、2018-054),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于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062、2018-064、2018-069)。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于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2018-082、2018-083、2018-087)。
2018年9月1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所披露进展信息的真实性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工作。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上市公司已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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