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8号)核准,索菲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35,15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3.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99,999,972.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6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81,231,972.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14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69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8,123.2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3,032.31
其中:2016年度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投入 5,027.08
2016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4,701.17
2017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投入 369.27
2017上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2,934.79
减:手续费支出 0.59
加:2016-2017上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939.74
截至2017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 76,030.0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募投项目的实施方索菲亚及其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和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民生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于 2016年8月9日签订了7份《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收到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序 三方监管协议签约方 第一条内容
号
索菲亚已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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