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3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79号《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现将公司就上述关注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2018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根据公告,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融财富”)诉其与徐茂栋等主体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你公司为被告方之一,你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663万元。同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见科技”)及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鸷资产”)所持的2240万股和1940万股你公司股份被司法机关轮候冻结。
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就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问题一、请你公司尽快核实你公司被信融财富诉诸法院并被列为被告方的具体原因、相关债务或连带责任形成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一)信融财富诉讼相关事项
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穹之下”)、北京星河赢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赢用”)、拉萨市星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星灼”)、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乐淘”)、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创业”)、徐茂栋、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步森股份之民间借贷纠纷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披露了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送达的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08号《SHENDF20180379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23号《SHENDF20180380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35号《SHENDF20180381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63号《SHENDF20180382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82号《SHENDF20180383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985号《SHENDF20180384号仲裁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对公司被信融财富诉诸法院并被列为被告方的具体原因、相关债务或连带责任形成时间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
公司就涉及信融财富诉讼事项汇总如下:
仲裁 仲裁第一被 仲裁被申请人
仲裁编号 申请 申请人 (保证合同签 约主 借款金额 借款时间
SHENDF 人 (借款合同 体) (本金)
签约主体)
星河创业
20180379 信融 拉萨星灼 徐茂栋 600万元 2017-8-28
财富 天马股份
步森股份
20180381 苍穹之下 徐茂栋 800万元 2017-8-28
天马股份
步森股份
星河创业
20180382 星河赢用 徐茂栋 800万元 2017-8-28
天马股份
步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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