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百润股份资讯
2023-12-13 18: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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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4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晓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10 元/股(含 39.10 元/股),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
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10 元/股(含 39.1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115,09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57,545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4%。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 6 个月之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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