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顺灏股份资讯
2018-07-13 2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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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1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核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相关文件,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升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授权董事长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而确定的,定价具有公正性、合理性。本次100%股份转让后,公司将获得股权转让价款,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项,有利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顺利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转让全资子公司金升彩100%股权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建新、王雪、赵士勇、林天海



2018年7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以下独立董事同意以上独立意见并签名:



(徐建新) (林天海) (赵士勇)



(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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