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巨人网络资讯
2023-11-14 20:34:3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1-1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巨人网络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非由职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 有权益的 但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 股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票制。 制。股 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
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
票并披露。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低于 法定最低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 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门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
履行董事职务。 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或者 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事会时生效。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独 立 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公司应当自前 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
补选。


修订前 修订后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提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员会、薪酬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