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巨人网络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非由职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 有权益的 但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 股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票制。 制。股 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
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
票并披露。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低于 法定最低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 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门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
履行董事职务。 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或者 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事会时生效。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独 立 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公司应当自前 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
补选。
修订前 修订后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提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员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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