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历次董事会议和股东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宋东升: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1 年至1987 年在中国水电十一局技安处质量科工作,先后担任质检员、副科长职务;1987 年至 1991 年在中国水电十一局故县分局工作,先后担任技安科副科长、科长、验收办副主任职务;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水电十一局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处副处长、国际部主任职务;1996 年担任小浪
底 CGIC 联营体中方代表兼项目经理助理职务;1996 年至 2004 年担任中国水电
十一局副局长职务;2004 年至 2019 年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职务;2016 年至 2019 年在中国电建集
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2016 年至 2019 年 7 月,在中
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4 月起和 6 月起,分别担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
会议召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式参加会
开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
议次数
议
14 14 2 12 0 0 否
2023 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勤勉的宗旨,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知识背景,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时,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没有缺席应出席的会议,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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