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中化岩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4号)核准,
公司于2018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3.6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66.00万元人民币,扣除券商发行费用65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1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
月21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
510ZC009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系统项目之设备购
1 49,100万元 49,100万元
置项目
2 浙江安吉通用航空机场配套产业项目 17,500万元 11,266万元
合计 66,600万元 60,366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8,335.76万元。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 投入金额
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系统项目之
1 49,100万元 49,100万元 17,631.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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