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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