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林州重机资讯
2024-04-15 18: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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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3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日常资金压力,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 50,000 万元,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 8%-10%),期限一年,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郭现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0521********6033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郭现生先生持有公司 236,852,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4%,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韩录云女士、郭浩先生、郭钏先生为郭现生先生一致行动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50,000 万元,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8%-10%),期限一年,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向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提出总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借款申请,每笔借款金额由公司根据需要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

2、借款期限:自每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借款用途: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

4、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 8%-10%)。
5、生效条件:《借款协议》经双方签署、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需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将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按约定时间出借给公司,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 8%-10%),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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