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
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洁能”、“公司”、“发行人”)2021 年度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根据西子洁能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保荐代表人 杨航、华佳
联系电话 0571-87902082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534
注册资本 739,203,068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法定代表人 王水福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浙商证券对西子洁能的保荐工作期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尽职推荐阶段,第二个阶段为持续督导阶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浙商证券保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浙商证券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股东、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浙商证券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制度建设和完善情况,关注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对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的事项进行审核;
3、督导公司合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督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
4、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培训和督促实际控制人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
5、持续关注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督导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7、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8、每年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期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的要求,以《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变化及公司规范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主题开展了募集资金监管、重大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方面的培训,督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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