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天顺风能资讯
2020-03-26 15: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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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7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0-01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
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由公司董事吴淑红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
秘书。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严俊旭先生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10063

传真:021-52310070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93 号来福士广场 T3,1203 室

邮箱:public@titanwind.com.cn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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