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3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9-040
债券代码:112405.SZ 债券简称:16天顺0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天顺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5.0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保持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5.00%并固定不变。
2、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元/张。
4、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6天顺01”。本期债券“16天顺01”前一交易日(2019年5月10日)的收盘价为99.65元,略低于回售价格,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4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2日为周末,因此回售资金到账日顺延至2019年6月24日)。
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利息。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天顺01,112405.SZ。
3、发行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4亿元。
5、债券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5.00%,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5.00%。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起息日:2016年6月22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评级结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上市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5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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